使用米托坦治疗的患者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定期检查,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些关键的监测项目:
1. 血药浓度监测:所有使用米托坦治疗的肾上腺皮质癌(ACC)患者都应进行治疗药物监测(TDM),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米托坦用药剂量,目标是使血药浓度维持在14~20 mg/L的治疗窗内。血药浓度未达到大于14 mg/L稳态水平的患者,建议每3~4周进行一次TDM评估;当米托坦血浆浓度大于14 mg/L时,每6~12周评估一次。
2. 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功能监测:由于米托坦可能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需要监测糖皮质激素和盐皮质激素功能不全,并相应地更换全身性皮质类固醇。
3. 神经系统评估:米托坦可能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包括镇静、嗜睡和眩晕。需要定期监测行为和神经系统评估以及米托坦血浆水平。
4. 肝功能检查:米托坦可能引起肝毒性,包括肝损伤或肝衰竭。需要在开始使用米托坦治疗之前、剂量滴定期间以及根据临床指征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检查。
5. 血液学毒性监测:米托坦可能引起白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需要在开始使用米托坦治疗之前、剂量滴定期间以及根据临床指征在治疗期间定期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
6. 激素结合蛋白水平监测:米托坦已被证明可以增加激素结合蛋白(例如性激素结合球蛋白(SHBG)和皮质类固醇结合球蛋白(CBG))的血浆水平。在解释激素测定结果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7. 卵巢大囊肿监测:米托坦在绝经前妇女中可能引起非恶性、多发性和双侧卵巢大囊肿。建议在基线和使用米托坦治疗期间定期监测绝经前女性的盆腔成像。
8. 甲状腺功能评估:由于米托坦可能会诱发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认知功能障碍的情况下,应评估甲状腺功能。
9. 血脂水平监测:米托坦治疗期间,常可引起胆固醇水平升高,可考虑予以他汀类药物进行治疗,建议使用不经CYP3A4代谢的药物,如瑞舒伐他汀或普伐他汀。
这些监测项目有助于医生评估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