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生存期(OS)延长:在THOR试验中,与化疗相比,厄达替尼显著提高了患者的总生存期。接受厄达替尼治疗的患者平均总生存期为12.1个月,而接受化疗的患者为7.8个月,厄达替尼降低了36%的死亡风险。
2. 无进展生存期(PFS)改善:厄达替尼治疗的患者平均无进展生存期为5.6个月,而化疗组为2.7个月,厄达替尼降低了42%的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
3. 客观缓解率(ORR)提高:在THOR试验中,厄达替尼组的客观缓解率为45.6%,而化疗组为11.5%,显示了厄达替尼在治疗FGFR基因突变的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中的显著疗效。
4. 安全性:厄达替尼的安全性与已知的BLC2001研究一致,表明其在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是可以接受的。
5. FGFR基因突变的广泛适用性:厄达替尼在多种FGFR基因突变的实体瘤患者中显示出良好的疗效,包括胰腺癌、胆管癌等,总体缓解率为29.2%,疾病控制率为72.5%。
6. 亚洲患者的疗效:在亚洲患者中,厄达替尼在FGFR基因突变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也显示出疗效,尤其是在FGFR基因突变的胆管癌患者中。
7. 长期随访确认疗效和安全性:长期随访研究确认了厄达替尼在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
这些临床试验结果支持厄达替尼作为FGFR基因突变的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在PD-(L)1治疗后的护理标准,并强调了在所有晚期尿路上皮癌患者中进行FGFR基因突变分子检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