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群不适合使用卡博替尼:
一、对卡博替尼过敏者
如果患者在之前使用卡博替尼或含有卡博替尼成分的药物时,出现过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呼吸困难、面部或喉咙肿胀等症状,则不应使用该药物。过敏反应可能是由于个体的免疫系统对药物中的某些成分过度反应,使用可能会导致严重的过敏症状加重,甚至危及生命。
二、正在经历严重出血者
卡博替尼会增加出血风险,对于那些正在经历严重出血(如胃肠道大出血、颅内出血等)的患者,使用卡博替尼可能会使出血情况恶化。因为药物抑制的靶点与血管生成和血管稳定性相关,在已经有严重出血的情况下使用,可能干扰机体正常的止血机制,加重出血的严重程度,进一步危及患者的生命健康。
三、近期有胃肠道穿孔风险或已发生胃肠道穿孔者
卡博替尼有导致胃肠道穿孔的风险,对于近期存在胃肠道穿孔风险因素(如严重的胃肠道溃疡、肠道肿瘤侵犯肠壁等)或已经发生胃肠道穿孔的患者,不适合使用。胃肠道穿孔是一种严重的并发症,使用卡博替尼可能会加重胃肠道黏膜的损伤,阻碍穿孔的愈合,甚至引发严重的腹膜炎等危及生命的情况。
四、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
严重肝功能不全 - 卡博替尼主要在肝脏代谢,严重肝功能不全(如Child - Pugh C级肝硬化)会影响药物的代谢过程,可能导致药物在体内蓄积,增加药物毒性的风险,如加重肝毒性反应。同时,肝功能不全患者本身肝脏解毒和代谢功能已经受损,使用卡博替尼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肝脏负担,影响肝脏的正常生理功能。
严重肾功能不全 - 虽然卡博替尼的代谢主要依赖肝脏,但严重肾功能不全(如终末期肾病)患者可能存在其他代谢和内环境紊乱的情况。卡博替尼的使用可能会加重肾脏的负担,并且其导致的蛋白尿等副作用在肾功能不全患者身上可能会造成更严重的影响,如加速肾功能恶化等。
五、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1. 孕妇 - 卡博替尼具有致畸性,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严重的损害,如导致胎儿畸形、发育不良等。在动物实验中已经观察到卡博替尼对胚胎 - 胎儿发育的不良影响,因此孕妇应避免使用。
2. 哺乳期妇女 - 目前尚不清楚卡博替尼是否会通过乳汁排泄,但考虑到药物可能对婴儿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哺乳期妇女也不应使用卡博替尼。如果哺乳期妇女需要使用卡博替尼进行治疗,应停止哺乳。